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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电力二级资质正本707x999.jpg

资质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省xxxxx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xxxxxx;

    证书编号:D244xxxxx;           有效期:2022年11月03日;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资质类别及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如有不明白可以咨询我公司客服:吴先生:18922220339,联系QQ:2948661185

政府文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2016年10月14日颁布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二、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三、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
(3)11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公里;
(4)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7座;
(5)11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200公里。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新申请所需资料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增项所需资料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办理成功的证书样本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清单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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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级资质申报资料及相关流程:

1.综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的彩色扫描件。(首次申请时不需要提供)
(3)企业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彩色扫描件(申请增项、升级时需要,首次申请时不需要)。
(4))办公场所证明(首次申请时需要,申请增项、升级时不需要)。
(5)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明彩色扫描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彩色扫描件)。(申请升级时需要,首次申请和申请增项时不需要)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彩色扫描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首次申请时不需要)。
(8)企业需附加提供的材料(根据企业自身情况)。
(9)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10)《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汇总表》(申请升级时需要,首次申请和申请增项时不需要)。

2.人员资料:
(1)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彩色扫描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彩色扫描件(首次申请、申请增项时需要,申请升级时不需要提供)。
(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彩色扫描件(首次申请、申请增项时需要,申请升级时不需要提供)。
(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彩色扫描件(首次申请、申请增项时需要,申请升级时不需要提供)。
(5)企业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首次申请时提供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申请增项和升级时提供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业绩材料:
首次申请、申请增项时提供下列第(1)项资料;申请升级时提供下列第(2)项业绩资质。
(1)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和业绩完成单位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
(2)企业代表工程业绩
(a)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彩色扫描件。
(b)工程合同(主要页面)彩色扫描件。
(c)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彩色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d)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彩色扫描件。
(e)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彩色扫描件。

信息来源:

   资料来源: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办理指南

   信息整理:广东建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如需转载请与我公司客服联系;可以关注我们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第一时间为广大建筑企业提供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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