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xxxxx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xxxxxx;
证书编号:D344xxx; 有效期:2022年12月0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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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参考: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办理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本市,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住建部令第22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企业。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所需材料表:
序号 | 申报材料 | 申请事项 | ||||||||
首次申请 | 增项 | 升级 | 重新核定 | |||||||
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 |||||||||
跨省 变更 |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 企业外资退出 | ||||||
1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 √ | √ | √ | √ | √ | √ | √ | √ | √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 √ | √ | √ | √ | √ | ||||
3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 √ | √ | √ | √ | √ | √ | √ | ||
4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 | √ | √ | √ | √ | √ | √ | √ | √ |
5 | 原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 | √ | √ | √ | √ | ||||
6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 | √ | √ | |||||||
7 |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 √ | √ | √ | √ | √ | √ | |||
8 | 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 √ | √ | √ | √ | √ | √ | √ | ||
9 | 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 √ | √ | |||||||
10 |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合法的财务报告 | √ | √ | √ | ||||||
11 |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 √ | √ | |||||||
12 | 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 √ | √ | |||||||
13 |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 √ | √ | √ | √ | |||||
1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 √ | ||||||
15 | 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 √ | √ | √ | √ | √ | ||||
16 |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 √ | √ | √ | ||||||
17 |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 √ | √ | √ | ||||||
18 |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 √ | √ | √ | √ | |||||
19 |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 √ | √ | √ | ||||||
20 |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材料具体要求请参阅本指南“十三、常见问题解答2”)(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 √ | √ | |||||||
21 |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材料具体要求请参阅本指南“十三、常见问题解答2”)(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 √ | √ | |||||||
22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 | √ | |||||||
23 | 工程中标通知书 | √ | ||||||||
24 | 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 | √ | ||||||||
25 | 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 √ | ||||||||
26 | 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 | √ | ||||||||
27 | 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 | √ | ||||||||
28 | 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 √ | ||||||||
29 | 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 √ | ||||||||
30 |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 | √ | √ | √ | √ | |||||
31 | 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 √ | √ | √ | √ | √ | √ | |||
32 | 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 √ | √ | √ | √ |
注:
1.根据申报的不同事项,按上表中打“√”选项提供材料。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生成。
3.企业申报人员中技术工人为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人员的,应提供其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的章程;
4.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不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
5.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中,涉及企业跨省的,还应提供第28项;
6.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企业外资退出中,涉及企业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的,还应提供第29项;
7.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资的或由外资变为内资的,还应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或该证书注销证明;
8.首次申请劳务资质的,可以不提供第22项。
9.首次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资质的企业应取得市住建委布点同意意见,通过绿色生产达标考核验收。
10.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按上表提交申请材料外,尚需提交
下列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3)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4)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1. 业绩材料的说明:(1)除提交总包单位《工程中标通知书》外,单独发包或总包单位通过发包确定专业承包企业的,还需提交专业承包工程《工程中标通知书》材料;(2)除提交总包单位《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外,还需提交专业承包工程《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材料。
四、窗口服务和审批流程图:
(一)市住建委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含涉及公路、水运、水利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程序
1.网上填报和上传材料。企业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http://www.gdcic.net/)进行填报,并生成申请表。同时,企业需将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并上传系统。
2. 网上递交申请。企业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含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在网上提交市住建委。企业无需向市住建委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3. 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上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为“可取件”后,企业可以选择以下2种方式之一领取结果:(1)凭受理回执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出件窗口领取;(2)通过EMS邮寄送达(需要在申请时选择此项方式,邮寄费用到付)。
(二)市住建委许可的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程序
1.网上填报申请。企业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通过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网上申请信息到提交市住建委。
2.核验纸质材料。企业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窗口核验纸质附件申请材料原件。
3.递交申请材料。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窗口递交1套纸质申请材料(包括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申请表和经核验原件的纸质附件申请材料),领取接收凭证。
申请材料包括:
(1)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生成的纸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2)经核验原件的纸质附件申请材料。
信息来源:
资料来源: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办理指南;
信息整理:广东建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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