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xxxxx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xxxxxxx;
证书编号:D244xxxxxx; 有效期:2023年05月07日;
注册资本:3280.43万元人民币;
资质类别及等级:
如有不明白可以咨询我公司客服:吴先生:18922220339,联系QQ:2948661185;
电子与智能化二级升一级资质要求: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
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信息数据录入简化资质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16〕3481号)要求,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原则上不作为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升二级资质有效业绩认定;
二、对申请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升二级资质(不含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升二级、二级升一级资质的企业,其业绩可按以下方式认定:
(一)业绩已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且信息齐全的,可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二)业绩项目所在地为广州市内,已进入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且信息齐全的,可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三)提供业绩项目工程款发票,累计发票额达合同价款80%及以上且验证属实的,可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四)以发函核查、现场核查、查阅合同及工程技术资料、约谈相关负责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核查申报业绩真实性。
三、业绩认定过程中发现资质申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我委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严肃处理,对其申请事项不予行政许可,申请企业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记入诚信档案并予以通报。
信息来源:
资料来源: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办理指南;
信息整理:广东建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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